在找工作吗?安排!光明这三个单位在招人
@正在找工作的你
光明君给大家带来最新的招聘信息啦~
这次有三个单位
有需要的一起看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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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政协办公室2021年8月
第二批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区政协办公室公开招聘2名一般类岗位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招聘职位及人数详见《深圳市光明区政协办公室2021年8月第二批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十八周岁以上;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不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8月27日至9月2日下午18:00(如报名时间有延长,将另行通知)。
2.报名资料
①《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干报名表》(手写签名,表内要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②《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干报名信息表》(附件3);
③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验原件交复印件);
④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电子备案注册表;
⑥计划生育承诺书(附件4);
⑦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附件5);
⑧任职回避承诺书(附件6)。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填写好的电子版和扫描件一并打包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岗位名称+姓名”;报名资料请按报名资料清单编号排序打包成压缩包形式,并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简历和资料均不再受理。
报名邮箱:gmqzx@szgm.gov.cn
报名咨询电话:0755-88219586,联系人:樊小姐。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初审通过的,于9月10日前通知笔试有关事项,审核不通过的,不予通知。
(三)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具体参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7)。
3.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4.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1年9月2日。
5.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能及时接听电话、接收短信;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本次考试笔试合格线为70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对象达不到1:5,按实际通过笔试合格线人数确定面试对象,但该岗位最终拟聘用对象的总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一)笔试
笔试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请留意手机电话及短信。
(二)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任意三甲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报告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将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的人选。
八、递补
进入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或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不合格,放弃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录用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相应职位可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人选。
九、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选,将安排劳务派遣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光明区政协办公室,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9894。
(二)光明区纪委监委,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630。
(三)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5747。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绿码及14天个人轨迹查询结果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四)考生要遵守主办方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政协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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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1年8月公开选聘特聘岗位专干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面向社会公开选聘4名特聘岗位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条件
(一)选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深圳市光明住房和建设局2021年8月公开选聘特聘岗位表》(附件1),符合本公告及选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职位专业要求参考《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保守国家秘密;
4.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8月26日-2021年9月10日,报名时间截至2021年9月10日17:00。
如报名人数不足,将适当延长报名期不超过半个月,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将通过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进行公告。
2.报名方式
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邮箱(zjjbgs@szgm.gov.cn)。
3.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岗位所需相关材料按顺序打包压缩,压缩包文件名为“岗位类型+考生姓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件命名方式同上,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
4.报名咨询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0755-23198428,谭工(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资格初审和考核
选聘单位根据工作安排按照专业学历背景、专业技术能力及项目业绩与选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方面进行资格初审,择优选择入围考核人员。审核通过的,于报名截止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未入围的不予通知。
因疫情防控需要,具体考核的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资格复审
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拟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和资格复审人员。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四)公示和聘用
通过资格复审和体检的考生,列为拟聘用对象,相关名单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区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区有关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1.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2.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无法及时联系的,由报考人员承担后果。
3.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1年8月26日。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报名时提供学生证及学信网查询的学籍信息。
三、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投诉举报电话:0755-23198428;
光明区纪委监委,
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630;
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5747。
四、其他事项
(一)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核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码及14天个人轨迹查询结果证明等资料。未按要求实行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二)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选聘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报考及选聘资格。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四)本公告由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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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第三次公开选聘特聘岗位专干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名特聘岗位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条件
(一)选聘岗位
本次选聘设“工程管理”岗位,具体岗位详见《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第三次公开选聘特聘岗位招用需求表》(附件1),符合本公告及选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保守国家秘密;
4.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8月27日上午12:00-2021年9月6日24:00。在报名期间,我局可根据报名人员情况随时开展选聘考核工作,所有岗位选聘完毕即终止接受报名,如有调整将于报名截止前通过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发布调整公告。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需通过线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简历和资料均不受理。
注意事项:报名系统仅支持PC端,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进行报名。请按照系统提示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17620685894,联系人:林小姐
报名联系电话:0755-88211379,联系人:陈小姐。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初审和考核
由我局遴选委员会按照专业学历背景及相关性、学术业绩与选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方面择优选择参与考核人员。具体考核安排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告知,未通过初审的将不作另行通知。
(三)复审和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高低顺序按拟聘名额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和体检人选。不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或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公示和聘用
通过资格复审和体检的考生,列为拟聘用对象,相关名单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区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核前,应按要求提供相关健康证明材料。
(二)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选聘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报考及选聘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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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光明区政府在线
编辑 |麦泳妤
校审 |赖飞扬 陈圆圆 洪俊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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